| 潼关县酒类市场整顿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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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5-13 17:09 文章来源:潼关县商业行业办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潼关县酒类市场整顿的通知
酒是一种特殊消费品,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,为了进一步加强酒类流通管理,规范酒类流通秩序,保证酒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安全,根据商务部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第25号令)、《渭南〈市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〉实施规定》、《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决定对全县酒类流通实施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执行进行整治,规范酒类流通渠道,净化酒类流通秩序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5月1日—5月30日为自查阶段,各酒类经营户、酒店、餐馆对照《酒类管理办法》进行自查,凡未进行备案登记、批发商未执行随附单的,要立即到商业行业办进行酒类备案登记和随附单申领。
二、6月—12月为检查阶段。商业行业办综合执法队将实行不定期的酒类流通市场大检查。对于违反酒类经营备案和溯源制度的违规行为,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。
三、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和随附单申领设在潼关县商业行业办业务科。地址:潼关县中心街潼关宾馆三楼。
潼关县商业行业管理办
二00九年四月二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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